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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纳溪区供销社城乡环境责任区综合治理做到“三到位”

  • 时间:2012-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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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

  • 作者:朱育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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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泸州市纳溪区供销社进一步加强对城乡环境责任区综合治理的领导,并增添措施,加大责任落实力度,做到“三到位”:

一是制度到位。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责任区、考核工作、奖惩办法作了进一步的明确规定。坚持领导带班和工作人员检查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责任区制度,形成了有管理、有落实、有问责的工作机制。

二是宣传到位。定期组织学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有关知识,并通报全区每月对区级部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考核结果和督查情况。且由领导带队到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责任区对店家和居民进行口头宣传,增强他们的环境卫生意识。

     三是保洁到位。做好河边和街边责任区的卫生清扫和日常保洁工作。进一步

加强督促检查,全面落实“门前五包、门内达标”责任,确保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责

任区内环境优美整洁。